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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入3.8萬元的女財務顧問多年前竄改成績單報讀港大兼讀制律師入門課程(PCLL),競爭激烈下成功獲取錄,但因成績差兩次考試不合格須退學。她竟再透過內地網站購買假畢業證書,欺騙律師樓獲聘為實習律師,終由律師會處理她註冊事宜時揭發事件。她早前認罪,法官得知報讀課程的競爭情況激烈,460人爭80個位,批評女顧問不誠實行為剝奪其他本來合資格人士入讀課程的機會,即使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,仍判她即時監禁9個月。
於內地出生但在港長大的29歲被告張家玲(又名張嘉禧),早前在區院承認使用虛假文書、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等5罪。法官胡雅文早前特地要求控方提供資料,以了解報讀課程的競爭情況有多激烈,控方今呈交一份補充證人口供。法官透露,該供詞由港大職員作出,指涉案兼讀課程學額僅80名,但案發的學年接獲460多人報名,即超額逾4倍半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及精神科專家報告內容異常正面,儼如替被告寫求情信,認為基於被告年輕,法庭應給予機會。法官指被告犯案時24歲,不是分不清對錯的青少年,法庭關注被告行徑帶來的後果,被告佔據學位,剝削他人本應能夠入讀的機會。因被告的不誠實行為,一定有合資格的人錯失入讀課程,甚至錯過加入法律專業的機會。
若被告得逞律師行或會承受巨大損失
法官據報告指,被告父親長年抑鬱無法工作,靠母親養大她和胞妹,父母婚姻不愉快,家庭亦不是特別充滿關愛和融洽。至母親退休後,被告成為家庭支柱,整個經濟重擔落在被告身上。被告一向學業成績優良,向人借錢入讀中大的法律博士學位JD證書後開始追不上,首次感受到學業困難,終情緒崩潰患抑鬱。法官形容這是惡性循環,被告越憂心成績,情緒便越抑鬱。她平均積點(GPA)無法取得高分,於是竄改成績單講大話以求入讀PCLL。
雖然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,但法官指被告行為嚴重,不肯接受現實,反而斗膽扮成合資歷的人去求職成為律師。她未合資格,萬一犯錯可能令律師行承受巨大損失。考慮罪行嚴重,被告應受監禁,社會服務令不能反映控罪之嚴重,但法庭理解她為何讀書時會患上抑鬱,酌情減刑一個月,以反映她犯案時的精神狀態,總刑期9個月。被告聞判表現冷靜,一直低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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